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充实莎车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下半年莎车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人。
一、招聘对象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基层及南疆四地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66号)“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区)或周边县(市、区)户籍(或生源)招聘,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之规定,水利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岗位面向具有莎车县户籍(生源)或莎车县各部门(如组织、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引进的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不在编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余岗位不限户籍,符合《简章》和《2023年下半年莎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9月4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9月4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8.驻莎部队现役军人、在莎车县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可视同莎车户籍;在莎车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莎车户籍;兵团54团户籍可视同莎车户籍。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4日。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1.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4);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莎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che.gov.cn)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9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9月4日10︰30至9月8日19︰30莎车县人力资源市场(城东街道办事处前进村5组前进路与栏杆路交汇处,见报名表后地图指引)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生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及学历要求的岗位报名,如实填写《2023年下半年莎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下称《报名表》,附件2)。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或重复报名无效,并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的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考生本人,其他报名资料不退还。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资格条件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
莎车县各部门(如组织、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引进的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不在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驻莎部队现役军人、在莎车县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报考,若户籍不在莎车的,需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在莎车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团县委、人社局的证明。
考生需保证报名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相关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合计55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扫描缴费二维码,通过网上银行缴费。考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6.领取《笔试准考证》(下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9月11日10:30-9月12日19:00到莎车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相关内容,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莎车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入闱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闱面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入闱面试的人员,于2023年9月21日10:30-9月21日19:00到莎车县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单》(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及方式:
报考水利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技工教育指导中心、融媒体中心、达木斯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的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业务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报考十二木卡姆歌舞团岗位的考生,乐器演奏岗位除主专业外需体现“一专多能”职业能力;主持人、广播电视编导岗位除声、台、形、表外,需准备2分钟个人作品;声乐演员岗位除基本功、技术技巧外,需准备2分钟成品声乐作品和视唱练耳(应试者随机抽取五线谱曲目,准备1分钟后,进行视唱),服装、音乐自备。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现场宣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六)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
1.技工教育指导中心岗位(管理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水利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融媒体中心、达木斯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岗位(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十二木卡姆歌舞团岗位(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七)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莎车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入闱体检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5)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工作人员现场点名,并宣读体检纪律。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按照相关规定能当场、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安排当场、当日复查,不能当场、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安排次日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费、复查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莎车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察形式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需填写《2023年下半年莎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考察表、个人档案原件统一送交莎车县人社局参加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及聘用
1.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莎车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莎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7)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莎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che.gov.cn)发布。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造成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相关事项
(一)莎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指定、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莎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莎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998-8522581(莎车县人社局)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监督举报电话:0998-8513758(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
(莎车县人社局代章)
2023年9月1日